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嘱需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遗嘱需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罗列了出来。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人们在订立遗嘱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遗嘱将会无效,也就容易引发遗产继承纠纷。您在订立遗嘱时,要仔细了解有关的遗嘱生效的条件,谨慎订立遗嘱。如果您不确定您所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时,不妨咨询一下遗产继承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您知道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吗?虽然每个公民都是拥有自己的姓名,但这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种权利。而在姓名权当中又具体包括了一些详......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宜宾起诉抚养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只要有性骚扰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不需要到什么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性......


·“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对住改非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有过错的一方居然还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说过错方就不能起诉离婚了。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此时并不清楚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当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列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流程是怎样的?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


·申请法律援助免费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我国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对相应的各类人群都有着较强的法律保护规定的。一些人因为自身或外界的种种原因,无法有人为自己进行辩护。这对当事人的法律......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
      虽然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以夫妻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也是允许一个人购房的。但是很多人就认为一个人买房就不能按揭了,毕竟此时的经济能力不够,可......


·海关税收经济职能有哪些
      海关税收经济职能有哪些海关税收是海关对依法监管的进出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所征收的税。海关税收的经济职能是指海关税收所固有的、内在的、由其......


·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该怎样协商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