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同居财产如何处理,怎样分割同居财产

生活中,男女之间除了有夫妻、恋人之外,还有同居关系。而且有些同居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在外人看来跟夫妻没有任何不同。但是同居在法律上与夫妻存在很大的差异,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那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财产如何处理
   (一)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
   (二)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应该怎样分割同居财产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遵守如下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生活中,同居人因为同居财产发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因为同居财产的产权归属与夫妻财产存在很大的不同,常常出现一方同居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因此,要是男女非要同居的话,最好是在同居之间就双方的财产做出协商约定,这样也能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关于”同居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就为你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
      离婚,一般是由双方的感情破裂所造成的,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


·购买淫秽物品违法吗
      不违法,如果购买黄色光盘等,非牟利性质及不形成传播的,并不构成犯罪,应对其进行教育劝说。但如果和他人一起看黄片则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假想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么?
      假想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么?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


·非法传销与非法集资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近段时间,随着非法传销组织致人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使传销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再度引起了您的关注。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不小心深陷非法传销组织或者是......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支付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并非必须要一次性支付,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
      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企业偷税漏税罚款怎么规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


·中国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借款利息怎么写比较正确?
      借款利息怎么写比较正确?1、利息可有可无当事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


·反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反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担保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担保衍生了一种特别的担保行为,也就是反担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