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钢化玻璃防高空坠物责任怎么承担?

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害有目共睹,高空坠物由于很难躲避,如果幸运的话不会造成任何的损失,但是如果不幸造成了财产的损害倒是还好,只需要考虑财产损失的赔偿,但是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就是比较严重的了,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钢化玻璃防高空坠物责任怎么承担?
  一、钢化玻璃防高空坠物责任怎么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所以,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综上所述,关于钢化玻璃防高空坠物责任怎么承担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关于小区高空坠物责任的承担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的,确定了如果建筑物的管理人和所有人不明确,没办法确定造成高空坠物的责任人的时候是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来确定赔偿的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演员广告肖像权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演员广告肖像权广告中比较容易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尤其是肖像权与表演者权。1、使用漫画形象。有的广告既想利用影视演员等......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怎么判?
      在当前社会当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的现象频繁出现,进而严重威胁个人信息安全。因此,刑法修正案(七)中设置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个人信......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房时,双方当事人肯定需要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最基本也是最起码的条件。因为......


·夫妻中一方患乙肝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一、夫妻中一方患乙肝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首先,女方患了乙肝不属于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范围内,所以,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
      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一、卖房所需手续是哪些?卖房不是一件随意的事儿,也不是买卖双方经过口头承诺之后就可以达成的协议,要知道,按照目前的市价......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上演,我们对于这个字眼交通事故熟悉又陌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该怎么办,如何沉静去应对,这都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一、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仲裁委的裁决不能超出仲裁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


·欠网贷3000法院受不受理?
      欠网贷3000法院受不受理我国人民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满足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欠网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立案条件的相关规......


·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吗?
      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吗?刑事案件立案前可以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一、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