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的颁布对旧的民法通则做出了一些修改也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民法典》的规定是更加符合现在中国的国情的,《民法典》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进行了调整,依据是现在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能独立完成很多事了,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一、《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怎么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周岁改为现在的8周岁,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有效吗既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视为待定。实践中,简单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效的,譬如去超市买东西。而一些比较严谨的法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需要由其监护人加以追认,譬如签订合同;譬如孩子花光家产打赏主播的行为。都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民法典》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综上所述,关于新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关于民法总则的新规定,相信您会慢慢了解,民法总则对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进行调整是为了能够让年龄小的孩子能够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也是从保护孩子的合法权利出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
      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一、行车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保险怎么理赔?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


·在法律上附随义务什么意思
      一、在法律上附随义务什么意思?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


·销售假药不起诉都有哪些规定
      现有指控应当属于“情节较轻的初犯和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范畴。从目前公开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不起诉决定书来看,酌定不起诉这种情况是占不起......


·店面合同违约金纠纷怎么处理
      店面合同违约金纠纷怎么处理其实很多的朋友现在与其在公司或者是企业上班宁愿选择自己开一间店面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会选择承租店面并且签订一份合同......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
      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


·购房买方违约金一般赔多少?
      购房买方违约金一般赔多少?买房违约金关于买房违约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标的额才能确定,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仅仅是规定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


·什么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按照我国的生育国策,大多数的家庭都是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而要是有的家庭多生育了几个子女的话,那么此时就要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其实也就是征收社会抚......


·连续追尾怎么处理
      视情况而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


·公司法人可以拍卖公司的财产吗
      公司法人可以拍卖公司的财产吗?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公司取得收益是获取一定的利润,但最重要的是,公司法人应该为公司承担起一定......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偿,这些都不是由交通事故当中的哪一方说了算的,国家制定都有详细的赔偿准则。而且赔......


·疫情期间医疗纠纷防范,疫情期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