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的适用问题是什么?

在我国为了保护光大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他人影响。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民法,对这类事件进行相关解答。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的划分。那民法总则的适用问题的相关解答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相应的解答。
  1、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草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解读: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从两方面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第一,从继承的角度,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体现了特留份制度。第二,造成侵权之后,例如在出生前因不当行为导致胎儿的出生缺陷等,胎儿出生之后可以独立请求赔偿。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
  草案第十八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草案第十九条: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考虑到一个人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法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规定,这意味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一般在与自己的智识水平相当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在之前的民法通则中,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草案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适当降低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解读:对比发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六周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六周岁也是未成年人入小学一年级的年龄,此阶段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并且能对自己的一些行为作出独立的判断。将年龄下限进行下调,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3、法律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
  草案第二十条:不能辨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草案此次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识认识能力的成年人也纳入被监护人范围,这意味着有利于保护这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解读:民法通则把监护的人群分为两类,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经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补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可以通过意定监护、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进行保护。但是,仍有部分人群没有列入其中。例如,一些高龄的空巢老人、智力障碍者等,失去了独立判断的能力。因此,草案作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规定,将监护对象的范围予以扩大,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4、特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解读:近些年来,侵害未成年人、老人的一些现象时有发生,上述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等法律中都有规定,此次在草案中进一步强调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强调家庭责任,弘扬我国的传统美德。对我国公民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做详细的解答。规定我国的出生的婴儿具有相应的抚养权和继承权、接受赠与权,这主要是对这部分较为弱势的人群做强有力的保护。我国的相关责任人一定要认真执行这类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


·代通知金的上个月实发标准是多少?
      代通知金的上个月实发标准是多少?实践中人们习惯于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称为“N1”意思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
      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否可以,有哪些规定?一、法律援助换律师是允许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庭审中,被告人可以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合议......


·河南打麻将赌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打麻将赌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公安部从无统一标准,地方一直有呼声要求中央政府层面出台统一标准,无果。2009年,公安部下文要求地方各自为政,......


·浙江省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会经常发生,其中包括单方事故或者是多方事故,面对交通事故,我们要淡定从容,镇定处理。一些地方给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那么,浙江省交......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一、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


·购房成为了每一个在外漂泊人的心愿,所以买房子也成了这些人的头
      购房成为了每一个在外漂泊人的心愿,所以买房子也成了这些人的头等大事。很多人省吃俭用才能买上一套房子或者付完收款当房奴,所以对于买房子一定要小......


·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和车辆的性质,投保的保额以及投保的渠道息息相关。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一、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1、一次性支付专利费用一次性支付其专利的费用,对于专利持有人来讲,好处就是可以一次性......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


·五险一金在北京自己怎么交?
      五险一金是五种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称,是保障职工应对常见生活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五险一金对于大多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五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