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券作为外源融资的有效方式在现代企业的资本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知道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极为严苛,反之,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带你一探究竟。
  
  一、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债上市规则》第6.3条明确了债券暂停上市的标准:
  
  (1)发行人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或者批准的用途使用或未按规定程序变更资金用途;
  
  (4)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二、公司债券暂停上市后还能继续交易吗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如发行人有暂停上市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债券停牌,并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如债券被暂停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暂停上市公告》,债券自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继续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暂停上市,之后债券既无法在竞价系统进行交易,也无法在协议平台进行交易。
  
  在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债券利息和本金兑付工作仍应当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相关当事人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券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公司债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恢复上市
  
  《公司债上市规则》第6.4条规定,债券暂停上市后,第6.3条所列情形消除的,发行人可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深交所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该债券上市交易。
  
  对于发行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若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显示盈利的,发行人可以在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债券上市的书面申请;发行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之外的情形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该等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在情形消除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
  
  四、暂停上市债券可以转让吗
  
  依据《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
  
  一、债券上市交易后,发行人出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所对该债券停牌,并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暂停其上市交易。债券暂停上市交易不影响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债券回售、赎回、付息、兑付等相关事项。
  
  二、债券暂停上市后,发行人可以申请本所为该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转让服务申请书;
  
  (二)上市推荐人对发行人及其暂停上市债券的说明;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对发行人申请本所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意见;
  
  (四)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本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后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为其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对于发行人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的,本所不提供转让服务。
  
  本所同意提供转让服务的,发行人应当与本所签订转让服务协议,并在本所开始提供转让服务的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债券的种类、名称、证券代码以及提供转让服务的起始日;
  
  (二)转让的具体方式;
  
  (三)投资者的咨询方式;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本所不同意提供转让服务的,发行人应当在收到本所决定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决定内容。
  对于发行债券的公司来说,暂停债券发行就像发行债券一样难,后者是公司经营进入全盛时期,前者则是公司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于散户来说,购买债券时一定要注意所买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法人的商业名誉,因为所买的债券可能会因为债券的的暂停而变成直接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


·最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人们对自身健康安全的维护越来越重视,人体伤害程度是一个值得人重视的问题。当人们不幸受伤,这时候人体伤害鉴定标准就发挥了作用。人体轻......


·一,无协议离婚可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
      一,无协议离婚可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律师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律师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一、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


·企业改制给补偿工资都包括啥?
      企业改制给补偿工资都包括啥?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这使得许多原有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因此,许多企业......


·诉讼标的物的种类有哪些?
      诉讼标的物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老人房产遗嘱变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遗嘱人可以通过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自己的行为,变更或者撤销原来......


·犯诈骗罪坐几年牢 如何衡量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包括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等,但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中规定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到底犯诈骗罪坐几年牢呢?在处罚之前需要先......


·202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
      202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什么项目?包括一般的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结果下,其实规定的赔偿项目不同,自然具体的赔偿标准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