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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的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因为某些人的挑衅行为而引起的打架事件往往都会引起比较严重的社会混乱以及人员财产损失的情况,所以法律就专门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寻衅滋事而加以刑法上的处罚,但现实事件的复杂性导致很多人是在事后才去滋事的。那么,事后的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一、事后的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寻衅滋事的具体判定是不会根据事前还是事后,只要满足了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就会被定罪判刑。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对于寻衅滋事可按照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知识:
  
  寻衅滋事罪自首会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总之,尽管在打架结束后才开始付诸类似于寻衅滋事的行为造成了危害也是要被认为是犯罪的,所以公民不能轻易地就觉得自己可以在法律之下作出自认为不是违法行为的犯罪活动,最终都是要被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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