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有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即将到期但是贷款还没有还完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一、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号;
  
  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
  
  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
  
  5、工本费80元。
  
  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屋他项权证不是我们想延期就能够延期的,不管是房管局还是当事人自己都没有随便延期的这种资格,也就是他项权证到期意味着银行就有权利对该套房产进行处置了,如果我们在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以后还没有把贷款偿还完,那抵押给银行的不动产有可能会面临着被法院查封的境地。其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请问一般连带债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得知,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那什么是连带债务?一般连带债务有是什么呢?下面就为您解答有关的法律......


·去英国旅游签证材料需要哪些?
      去英国旅游签证材料需要哪些?一、去英国旅游签证材料需要哪些?1、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客人须在最后一页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的一并提供(包......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
      医院合同工毁约按照辞职流程不支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
      员工离职了社保在哪取出来?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提前支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
      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一、初中被同学打了是故意伤害罪吗?初中被同学打了不是故意伤害罪,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需要考虑到的是两个因素,......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下,债权与债务的转让显得尤为普遍。但人们在对于资金财产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却并不了解甚......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一、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遗产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


·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