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到很多的劳动问题。为什么父母都希望孩子们去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那是因为是铁饭碗。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主要是在企业无过错的情况下。企业工作的不稳定性就体现于此。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劳动关系解除含义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按照定义来看这需要双方沟通。
  二、劳动关系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主要看适用于何种情况。
  三、解除劳动关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在企业中上班,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也是如此。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主要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是企业问题则不需要进行赔偿。员工在上班过程中,要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避免受到伤害。具体可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


·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
      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一、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一、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60天,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老人房产遗嘱变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遗嘱人可以通过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自己的行为,变更或者撤销原来......


·受贿罪刑法修正案九最新司法解释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务上的权力,以交易的方式受贿委托人的财产给自己牟取利益,其实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事情,严重者则......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之下罚金。《中华人民......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


·在什么情况下,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受害人盗窃......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当事人贩毒应追究什么责任
      一,当事人贩毒应追究什么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


·保险受益人去世了怎么办
      保险受益人去世了怎么办?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都在,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如果不在了,保险金将作为受益人的遗产,按法律规定继承。保险受益抄人去世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