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这个是可以的。
二、劳动期间内离职如何办理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提出辞职的程序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事项,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自提出辞职之日起满三十天后,可以自行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要按照法律要求提前申请。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要根据法律的要求,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还有,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要注意一定要看清合同的内容,有没有一些特别条款,尤其是赔偿条款。还有,有一些签订培训协议的案件可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在哪看呢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在哪看呢信息公开可以说是这个信息时代必要的产物,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信息在世界流动。以前信息公开主要是针对个人企业......
·究竟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实践中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呢?如果一方实施了无权处分行为......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今社会,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人会因为实际的原因不得不办理离职。自己在办理离职以后,按照规定,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
·法律规定租房合同可以转租吗
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如何追讨?离婚现金债务无借条的追讨方式的话,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在哪一个地方,具体的借了多少债务,只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
·司法活动当中辨认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根据相关的情况我们可以从证据分类当中区别出辨认笔录和勘验笔录,这两者的特征和主体都是不一样的,关于辨认笔录的相关问题,我们......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
·买卖合同中关于支付价款的要求
支付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是买受人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义务,《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作了如下的规定:一、支付价款数量的规定。买受人应当......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什么民事责任?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社......
·股东老把自己事情交代其他股东做犯法吗?
股东老把自己事情交代其他股东做犯法吗?一、股东老把自己事情交代其他股东做犯法吗?不犯法。只能说股东不负责任,因为股东是对公司有出资,也就是......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有丢过东西的经历,有时是个小东西,所以不找回来也无所谓,但是有些贵重的物品,人们就会很后悔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