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比较暴力的犯罪行为,一般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当中持凶器的较多一些,因为犯罪嫌疑人就是会觉得只有这样的话受害者才有可能不敢反抗,这样自己抢劫的真正意图才能够达成的。所以会见到有很多的抢劫罪直接成为了转化犯,可能有很多人还不太清楚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一、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转化犯,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转化型抢劫罪分两类:第一类是携带凶器抢夺转化而成的,第二类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后出于某种目的继续实施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在这二类转化型抢劫罪中,第一类是基于前提行为“携带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基于后续行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携带凶器”是静态的、消极的,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动态的、积极的。
  
  二、抢劫罪的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实就是在抢劫的过程当中持有凶器,而在整个过程当中又用手中持有的凶器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有很多的抢劫到最后是转换成为了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罪的,而对于这种转化犯刑法当中一般都是按照重罪来定罪处罚的,同时提醒遇到抢劫的这种行为的时候,可以先记下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车牌号等,不要徒手去跟犯罪嫌疑人对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要探监探监费是多少?
      一、如果要探监探监费是多少?服刑人员亲属到监管场所探视服刑人员,是不收取费用的。根据司法的实际情况,如果是未决犯,家属是探视不到的,只能通......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有责任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因实施侵权行为,......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


·公司在外地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在外地拖欠工资怎么办?企业拖欠工资是一种违规行为,不管在哪工作,只要是牵涉到拖欠工资的事,先去协商解决,然后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


·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
      一、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异地经营如果没有走法定程序的还是算作偷税漏税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一、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


·根据继承法房产需要公证吗?
      根据民法典房产需要公证吗?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


·离婚财产孩子是否可以分到?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感情破裂等缘由离婚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夫妻双方在办......


·我们能把小偷的盗赃偷回来吗?
      我们能把小偷的盗赃偷回来吗?1、不能偷被盗物品即使小偷取得物品的方式的非法的,但在面对物品主人时,法律仍会保护小偷的无权占有,只是保护的程......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1、新政策将“合伙企业”的范围扩大新政策规定,通知中所称合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