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车维修有没有误工费

新车维修有没有误工费,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事故发生以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误工费,修理费以及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等,如果是依法从事营运,运输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可以要求赔偿车辆误工费,停运损失应当提供近期收入证明。
  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车辆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只有人受伤了,住院治疗,或者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必须休养的,才有误工费。车辆维修期间,如果是营运车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如果是私家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赔偿或上诉要求赔偿,即便是对方的保险公司给你修车,也可以要求赔偿维修期间的误工费。综上所述,新车维修有没有误工费,对于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车辆,事故期间造成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是私家车,没有停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代替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误工费应当是当事人受伤,医疗期间减少的实际收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一、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


·什么是确认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


·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
      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一、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哪些案件法院不公开审理
      哪些案件法院不公开审理一、审判必须公开吗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


·取保后可申请国家赔偿吗?
      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抑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等特殊人员,因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为了防止......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在如今自驾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为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赔偿,国家并发布了关于驾车违章的......


·一、饮酒驾驶醉驾的区分有哪些?
      一、饮酒驾驶醉驾的区分有哪些1、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
      任何公司都是有存续期限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则不能再营业,除非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续期请求,且,该请求需要在营业期限届......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民法通则》1、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继承法》2、第二十八......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车如何处理?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车如何处理?现在的中国,可以说是慢慢的在发展,逐渐的在国际上有了一定的地位,因为我国的综合实力不断的加强,经济实力也逐步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