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如何才能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文字的介绍,相信您对“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这一问题已经具体了解。如果发生寻衅滋事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情节相对较轻,一般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造成人员伤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权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
·非法用工导致伤残,公司不肯给一次性赔偿要怎
非法用工导致伤残,公司不肯给一次性赔偿要怎?有些用工单位为满足自己的用工需求,就会慌不择食,非法使用不满足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这样录用进来工作......
·设立分公司需要多少时间?
设立分公司需要多少时间?一、若要设立公司,则要花时间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所花时间由地方政策决定: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
·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具体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发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冤假错案的新闻?。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司法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一、欠钱没打欠条不还怎么办?欠钱没打欠条不还可以提供其他方面的证据,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
·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否还能宣告婚姻无效?
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否还能宣告婚姻无效?离婚后发现婚姻无效是不能宣告婚姻无效,因为此时双方当事人已经不具有婚姻关系,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
·退赃才可以减刑新规定是如何的
有关退赃减刑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
·为了将来利益行贿的判罚是什么?
一、为了将来利益行贿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
·我娘家没有男孩我是独生女离婚四岁的儿子会判给我吗?
我娘家没有男孩我是独生女离婚四岁的儿子会判给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