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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就查不到吗怎么办?


  高空坠物是指从高空当中坠落物体导致下方行人等受到伤害的意外事故。高空坠物,不仅行人会受到身体甚至心灵上的一些伤害,屋主页需要对行人进行一定的赔偿,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害是很大的。那么,如果遇到高空坠物就查不到吗怎么办?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高空坠物追究责任的相关内容,也就是说,高空坠物就查不到吗这个问题不需要担心,就算没有直接证据找出高空坠物的具体侵权者,被侵权人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建筑物内所有可能是加害者的人只要没有办法依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就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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