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

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办理房贷的过程中,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才会放款,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银行取他权的步骤,是发生在房屋抵押登记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借款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后,房管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抵押登记完成后,房管部门将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由借款人收执,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的处置权将受限,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所以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一定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这样房产才真正归你所有。二、房产证贷款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吗?所谓房屋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那么办理房产证贷款时,必须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吗?据业内人士介绍,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另外,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需持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与银行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三、具体需要携带什么手续?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综上所述,银行取他项权证是什么流程?贷款人需要先行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再由银行需要取得他项权证,银行在完成上一步骤后,最后对抵押人进行放款。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够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携带好需要出具的各个资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
      房子是我们的安生立命之所,同时,由于房价的与日俱增,房子对于您的意义更是无需多说。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争夺房子的产权而引发的一些家......


·卖假酒35万能判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


·私募基金不托管协议
      私募基金不托管协议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


·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
      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一、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一样的吗?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


·婚前协议有什么效力
      婚前协议其实就是指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就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之后所签订的协议。那么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个这样的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 一、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一、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现代租赁已成为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样的?不少人会觉得拆迁安置补偿,主要便是针对居民房屋的一些补偿,比如说对于房屋主体方面的补偿、对于房屋的装修方面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相关标准,小编认为,大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够了解,那么监护人的具体监护顺序应该是怎样......


·离婚儿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虽然解除了夫妻关系,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此解除的,因此该抚养孩子的还是要继续抚养。而这个情况下,要是家里仅仅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注......


·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范围是本单位资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