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社保补缴还实行吗?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发布《关于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公告》称,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代理公司承诺可以代办个人一次性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等业务。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中有关“个人身份补缴”的相关规定,已经自2017年1月起停止执行。 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有关企业养老保险具体缴费政策可咨询菏泽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企业保险费征缴科,联系电话:5314119、5160508。
二、菏泽社保补缴暂停原因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山东省省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统一和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曾于2015年下发,《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具有山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山东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于2016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今年2月下发《关于暂缓执行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中相关规定的紧急通知》,暂缓执行《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中涉及“以个人身份补缴”的相关规定。
虽然,菏泽社保补缴,菏泽当地部门早已在去年发出公告暂停“个人身份补缴”事宜,仍然有不少群众上当受骗。我们再次提醒您,千万不要轻信任何个人、公司、第三方的虚假信息,对于缴费事宜有任何问题,请和当地部门公告的官方渠道联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
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2023一、公司商业机密有哪些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2)......
·构成侵占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侵占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侵占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
·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一、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需要先垫付么?
工伤旧伤复发治疗需要先垫付么?认定为老工伤的,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先进行垫付的;一般老工伤人员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次月起发生的旧伤复发......
·当事人起诉后诉讼标的可以变更吗
当事人起诉后诉讼标的可以变更吗开庭之后还能更改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法院总是根......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一、现金支付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区别是怎样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