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房子五证下了三个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买房子五证下了三个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证书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如何审核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因此,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主要审查此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说明开发商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若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三证已经取得,所售楼盘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底线。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审查“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我们国家关于买房子的时候五个证件的具体的内容,其中就包括着房屋的销售许可证,还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其次就是这个五证他是需要进行,一定得谨慎考虑的,所以也给您介绍了如何去进行审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
      一、工伤认定后收据不算报销范围吗?认定后还需要鉴定,鉴定后报销需要咨询申报工伤的社保局,他们会提供具体资料清单。报销所需材料1、医疗......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的,但是工程在竣工以后,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质量是有过验收的。因此我国公民在......


·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又有逃逸行为的话,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这是比较重的处罚。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我国也是作出......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一、维持保证金的简介(一)维持保证金是指维持账户的最低保证金,通常相当于初始保证金的75%。在采用......


·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受协议离婚一些优点的吸引,大部分有离婚打算的夫妻往往都是先考虑此种方式,通知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说通过诉讼方式来办离婚。但在一些情况......


·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
      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没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国有土地使用......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一、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是否需要拘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执行第......


·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吗?
      一、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吗?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从犯主犯不是是否批捕的依据,满足逮捕条件就需要批捕。有以下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在大多数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当中可能都会有其他过往的无辜行人受伤,涉嫌组织并且参与寻衅滋事的当事人也有可能在实施完......


·女职工违法生育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就我国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来看,女职工想要生育子女的,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准生证等手续才行。那要是出现女职工违法生育的情况,此时单位可以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