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按照规定行车才能保障道路的畅通,任何人不得违反这样的交通规则,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道路上无论骑自行车的人也是要按照一定的交通规则行驶,绝对不可以为了方便自己,而乱了交通行为,如果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会遭到不必要的危险行为,如:与机动车相撞,或是与行人相撞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的,对自己对他人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自行车逆行是违章行为,按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正确的做法是:
  及时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逆行负全责。但对方占用非机动车道,也负有一定责任。而且,如果对方临时停车时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示行人车辆注意,也要负一定责任!所以,应该是你和他都有责任。汽车被刮由保险公司负责。所以,你应该报警---假如汽车要求你赔偿……你应该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他的车保险公司会赔!你如果摔伤了他也负责一部分。而且,如果你报警了,检查出对方是无照驾驶,那么他全责!而且,对方如果无照驾驶更严重: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综上所述,尽管只是危害比较小的自行车也可能在逆向行驶的时候让过往的汽车来不及躲闪而引发了严重的车祸,所以尽管只是自行车逆行也是需要被交警处罚教育才能够避免更多的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必须在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吗
      越来越的人因某种原因草率的决定了离婚,当然离婚也不是那么简单了。离婚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承担,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双方承担抚养费的比例,在支......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1、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市场中最主要的两个主体,为了促进双方劳动关系的和谐,减少劳资纠纷,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重庆市做为我国直辖......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患者伤情的办法具体如下:1、首先抢救伤员如果受伤方伤情严重的话,那么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一、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恶意抵押房产,若涉嫌拒执罪,会已送公安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


·离婚后还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买卖,比如说有一些房屋就不能进行买卖。根据法律的详细规定,到底购房者不能购买的房屋包括了哪些呢?而在房产交易中,大多数都是......


·单位走私武器弹药怎么认定
      单位走私武器、弹药的行为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具体认定是:单位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或者出入边......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
      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一、商标权属于所有者权益吗?商标权不属于所有者权益,法定的所有权者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收资本实收资......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签订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签订(一)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