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二手房是已经被使用过的房子的总称

二手房是已经被使用过的房子的总称,也就是说二手房的买卖虽然也是可以进行的,但是相对与一些没有入住过的额商品房的话是会比较便宜的,而且在办理手续的方法也是有些不一样的,在每个地区的办理流程是大同小异的,那么具体的在南开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
  
  南开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南开二手房的购买流程是什么?一般额度二手房的购买的流程是先在一开始的时候先对房屋的情况进行了解,咨询然后及时与卖家签订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细则条款内容,然后就是办理过户的手续,接下来就是缴纳税费的程序,还有一些银行贷款的手续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道德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道德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道德败坏,故意捏造虚假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贬低他人的人格,并且破坏他人的名誉,对......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投标书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能做假吗?答案是不能。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一楼防高空坠物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不知不觉的,现在高空坠物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生活当中特别头疼的一个问题了,在发展公共服务的同时却很难彻底根除高空坠物,并且也有很多居住在一楼的......


·关于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监视居住过后怎么办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


·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半个月,打架的行为虽然是民事主体之间由于纠纷而导致的暴力行为,本质上并不......


·因买卖合同纠纷会不会拘留
      因买卖合同纠纷会不会拘留一、因买卖合同纠纷会不会拘留一般而言,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是单纯的民事问题不会引发拘留这样严重的后果,除非还做了其他......


·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吗?
      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吗刚入职在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试用期的,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
      刑法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怎样?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销售假药的处罚被损害人退钱吗?
      销售假药的处罚被损害人退钱吗?一、销售假药的处罚被损害人退钱吗?可以要求退钱;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是按照三种情形来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