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社会中经常出现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吸烟扔烟头等,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有损环境形象,当我们发现这种不文明的现象时,应该积极制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的问题: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看守所监舍内禁止吸烟。看守所是否禁止吸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同监舍往往关押多个犯罪嫌疑人,活动空间狭小,允许吸烟势必导致其他人被动吸烟,危害他人健康,侵害他人健康权,因此监舍是不允许吸烟的。犯罪嫌疑人关进看守所,烟都会被暂扣离开时返还。要看看守所是几级的,有的看守所可以抽,有的不可以。原来能,现在有的地方已经不能了。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看该拘留所的具体规定,一般不会让抽烟的,这是服刑受苦的地方。具体原因如下1.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2.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3.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所以,一般不让抽烟。看守所关押的是嫌疑犯和已决待移送执行的罪犯(刑期一年以内的可以留在看守所)。吸烟禁烟,确实找不到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中,是有关于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的相关问题及介绍的,通过上文介绍来看,我国现在对于现实社会中的这些大大小小的不文明事件是相当关注的,不管是平民也好官人也罢,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对待的,以上就是对于醉驾看守所可以吸烟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户口迁回原籍流程2023是什么?
      户口迁回原籍流程是什么??1、到单位借出户口簿复印一张户口页(或是拿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拿户口底页),然后再持身份证、向原籍派出所提交入户的书......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


·案件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一、案件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少年?
      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少年?民事诉讼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故而也是人们接触较多的一种诉讼案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社会......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是什么?工程一般都是比较浩大的项目,前前后后需要考虑非常多的问题,包括质量和安全因素,但是生活中难免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工程质......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


·公告案件能否延期开庭?
      公告案件能否延期开庭?公告案件是可以延期开庭的,只要符合延期开庭复的必要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


·走私武器弹药罪怎样处罚
      走私武器弹药要给予刑事处罚。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或大量走私的......


·因过户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
      无遗嘱房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