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三)抵押登记申请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七)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三)抵押合同的必备内容
  
  抵押合同的必备内容,是指抵押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该条款,抵押合同无从成立。《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1款规定: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以上就是对“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的法律解读。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房产抵押合同一般都是由银行直接提供,不排除里面会存在一些风险,因此在您签订合同前,最好还是请律师帮助分析其中的利弊,以免签完合同后才知道问题的存在,后悔莫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领结婚需要多少钱?
      一、领结婚需要多少钱从2015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


·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被辞退合法吗
      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被辞退合法吗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


·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不合法集资呢?刑法上的不合法集资是指: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不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安排未经同意。违背法令......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一、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算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侵权......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


·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名誉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侵犯名誉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不作为刑事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刑事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


·小额网络诈骗如何判罚?
      小额网络诈骗如何判罚?从近几年网络诈骗案件的发展变化来看,呈现出小额化、批量化的趋势,犯罪分子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冒充亲戚朋友进行小金额......


·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 类型有哪些
      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类型有哪些一、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私营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