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房屋抵押该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房屋抵押该注意哪些问题”的一些介绍。我们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往往涉及的债权债务都比较大,所以我们更应该谨慎对待,但是作为普通百姓,对法律法规不能可能了解的很全面,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集资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向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


·二手房全款过户流程:
      二手房全款过户流程:1、签订转让合同。2、查阅相关资料房地产经纪人凭《房地产权证》原件,落实权证状态。3、买方付房款。4、申请相关递件。5、审核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
      酒精测试仪吹出多少算醉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的规定,如果经吹气检测,并将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什么责任?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进行承担,当然呢,如......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


·中山市社保补缴新政策
      中山市社保补缴新政策一、申请条件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


·为什么骨折没评上伤残级别
      为什么骨折没评上伤残级别?没有评上级是因为骨折情况没有达到评级的标准。虽然,一般来说骨折都能评定伤残等级,但是骨折并不是工伤评级的主要依据。工......


·离婚时按揭房能变更贷款人吗?
      离婚时按揭房能变更贷款人吗?能变更;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


·构成故意伤害的要件具体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