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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地铁征地补偿有什么规定?哪些情况不予补偿?

众所周知,国家有时由于公共利益可能会向人民征收土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征地。征地需要给人们一些补偿,将他们的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可以说很多人都盼着征地,因为可以获得很大一笔补偿款。那么今天我们来看一下佛山地铁征地补偿有什么规定?哪些情况不予补偿?
  一、佛山地铁征地补偿有什么规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桂城街道、大沥镇。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九江镇、西樵镇、狮山镇、里水镇、丹灶镇。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二、哪些情况不予补偿?
  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拆迁房屋按“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其原有建筑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分别制定。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我们刚刚也提到了一部分人是盼着征地的,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并不想被征地,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钉子户。国家征用土地也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说通俗些也是为了您的利益。我们也了解了佛山地铁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以及哪些情况不予补偿。可以说很多政策已经非常不错了,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积极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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