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偷盗行为即使还不能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也属于违法行为,这个时候自然也是可以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的,不过却不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而对于偷盗行为,肯定会有一定的危害。那究竟偷盗行为的危害是什么?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偷盗,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失盗者个人来言,被侵犯了财产权利,且极易产生报复等心态,引发社会矛盾,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发现问题偷盗行为,要严厉打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要是认定偷盗行为构成盗窃罪的话,之后就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数额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自《刑法修正案八》之后,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时候现在犯盗窃罪的,最高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的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法人去世多久变更?
      公司法人去世多久变更?公司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职权就是代表公司对外的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如果说公司的法人死亡了,那么应该及时的变更公司法......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
      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土局国家在需要对某些土地征用的时候需要用到部分土地,而一般人在土地被征用后可能会失去家庭的收入来源,根据这种现象当地......


·在我国关于侵占罪怎么起诉
      随意侵占他人的财物这本身就是属于道德的一种沦陷,现在不要说是捡到他人的物品主动归还了,有很多人甚至会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东西占为己有,在物品......


·竞业限制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
      职场上,许多高管人员由于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往往会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此来要求他们离职后对公司的技术进行保密。那么如果签订竞业限制......


·哪些情况下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即使是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也应该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况。对此,我国法律中是做出......


·走私毒品的方式包含哪些
      走私毒品的方式包括:(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境;(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


·医疗过错参与度主次责任如何评定
      医疗过错参与度主次责任如何评定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参与度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


·离婚案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离婚案件立案后,只要符合撤诉条件的,一般可以撤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一)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