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生回扣是受贿罪还是单位受贿罪?

我们您都知道医生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医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地区医生也有黑暗的一面,因为在有一些地区人太多然后为了更好的进行治病都会给医生红包,医生有的时候也吃回扣。那么医生回扣是受贿罪还是单位受贿罪呢?国家明确医生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根据《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受贿罪量刑标准个人犯罪:(一)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五)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对于医生回扣是受贿罪还是单位受贿罪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属于受贿罪的,因为单位受贿罪一般都是在集体方面,受贿罪的认定一般都是在财务和物品方面进行受贿的情况。对于受贿罪我们国家的规定的处罚是相当严格的,所以说我们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在国内强拆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有些是合法的行政强拆而有些则是暴力的违法强拆,那么作为合法的行为,行政强拆由谁执行呢?行政强拆主......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一、什么是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英文缩写:投资管理公司PIMC。其主旨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


·一般签劳动合同都是怎么签
      一般签劳动合同都是怎么签(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如何行使?
      如果合同确实不公平,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行使撤销权。(一)有重大误解的;(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另一方以欺诈、胁......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一、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比较容易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也就是说在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比较容易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开发商承诺的时间到了,但却没有实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对购房者利益......


·彩礼债务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彩礼债务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1、如果是因彩礼产生的债务,那么属于民间借贷,法院会判令偿还2、如果是夫妻感情不和,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需......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吗?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是有效的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其实就是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处置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有所有权......


·2023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是否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


·对账函能否单独作为债权凭证使用?
      对账函能否单独作为债权凭证使用?1、对账函不一定能单独作为债权凭证使用,是否可以单独使用,取决于对账函是否经过了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