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能力的人相关权益负责的人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能力的人相关权益负责的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或者有相关精神疾病的人,对于被监护人来说如果监护人死亡的话就必须更改监护人,那么监护人去世怎么办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一个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以下确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旦旦测秆爻飞诧时超江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以下确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旦旦测秆爻飞诧时超江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去世怎么办理?监护人去世后由法律中规定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员,然后到当地社区部门进行登记更改,法律规定的继任监护人员必须担任监护人,这是作为亲属的指责和义务,如果不承担相关义务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来维护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近几年,公路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公路建设使交通更为便利,从而又使经济得到进一步......


·(易货)外贸合同书(四)
      于__市                      年  月  日  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


·知名品牌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该怎样维权
      知名品牌商标在海外被抢注该怎样维权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要求都有哪些?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要求都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称鼓励增加“私募”字样,但目前暂不作强制性要求。协会表示,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立案侦查逮捕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一般都是由肇事者支付赔偿金,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1......


·在我国一杯白酒算不算醉酒驾驶?
      在我国一杯白酒算不算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都不是以酒的多少来判断的,是以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计算的。醉酒......


·爷爷遗产可以分给孙子吗?
      爷爷遗产可以分给孙子吗?1、《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责任的承担: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有哪些一、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一、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