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未成年工是合法可进行某些劳动工作的主体,而童工是禁止参与劳动工作,订立劳动关系的,两者的区别很简单就是年龄,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后者是未满十六岁,由此区别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我国将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十六周岁以下的孩子身心尚未成熟,尚不能接受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因此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如果发现使用童工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罚款,同时企业有责任安排童工返乡至监护人处。具体可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而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则允许企业适当招用,此类属于未成年工,未成年工在招用和使用时有条件限制,部分工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具体包括十七种工种。当然,在未成年工劳动工作过程中,企业应尽的保护义务更大,相关法规要求企业及时跟踪成年工身体状况,安排规定体检,进行培训,取得劳动部门登记等各项内容,否则企业同样要面临处罚风险。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良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所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8.矿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代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未成年工虽被法律准许能订立合法劳动关系,从事劳动工作,但是并非所有的劳动工作都能从事,记住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所以有高风险、劳动力强的、高危险的工作,未成年工就不能从事,如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挪用资金100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


·一、承租人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承租人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


·鉴定轻伤二级标准由什么鉴定机构鉴定?
      鉴定轻伤二级标准由什么鉴定机构鉴定?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


·关于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关于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
      酒驾吊销驾照后多久能重考呢?尽管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十分严格,但是还是有驾驶员轻视法律对于酒驾的惩罚,并且被查出并受到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如何让奶奶立遗嘱,怎样有法律效力
      如何让奶奶立遗嘱,怎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1,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也就是要年满18岁吧。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各自有什么特点和性质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各自有什么特点和性质一、违约金(一)违约金的特点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


·离婚虽说是俩个人的事
      离婚虽说是俩个人的事,但是一旦涉及孩子就会有抚养权问题,那么,如果离婚女方放弃抚养权吗,对于抚养权的问题,首先是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如果不能达......


·昆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五险一金”,但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何谓“五险一金”,以及如何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规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生动反映,......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
      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吗?离婚后还回涉及财产纠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