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需要税务行政复议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公民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某些超越法律的行为没有办法自己解决的时候应该找到更高等级的机关帮助自己复议这个案件,但是法律如果规定所有的案件都交由复议程序来处理就会引起案件的累赘,那么,不需要税务行政复议的情况有哪些?
  
  一、不需要税务行政复议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规定中有部分的行为是必须经过复议的,而有些就不需要,具体如下: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二章列举了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依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承接关系,可以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必经复议范围,另一种是选择复议范围。
  
  ①属于必经复议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谓必经复议就是指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必须首先经过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才可进行税务行政诉讼。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首先经过复议程序,具体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②属于选择复议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选择复议,是指发生税务行政争议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既可以经过复议阶段,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再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除上述必经复议的税务行为外,其余大部分的税务行政争议,均属于选择复议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拍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综上所述,很多税务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已经达到了没有办法交给行政内部来处理的复议程序解决的,就可以跳过复议的环节直接到更加公正的诉讼程序来帮助公民挽回自己的损失。在诉讼中有需要律师的可以在本网站委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一、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1、人民法......


·一、退休人员抚恤金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退休人员抚恤金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大多数的再婚家庭当中都存在着继子女,所以有的时候这种感情上的事情没有办法通过法律上进行多么明确的规定,因为再婚的时候肯定不能因为孩子是属于......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就是购销合同,而工业品购销合同又是购销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不论是购销合同范本还是工业品购销......


·婚姻法无十八周岁可以结婚的一般性法律规定
      婚姻法无十八周岁可以结婚的一般性法律规定,更涉及不到高考加分的政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


·子女有权要求变更监护权吗
      只要父母不履行孩子的监护权,孩子有权要求变更监护权,并且有监护权资格的人,也有权要求变更监护权。(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谁来负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多久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一、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的,除去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


·如何求购10万公司股权?
      如何求购10万公司股权?购买股票现在越来越成为一种让人们热爱的理财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资产在银行中得到低回报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又可以让自己的财......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一、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工作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