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集资诈骗罪。那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呢?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资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有的以引资合作经营为名,有的以共同投资为名;有的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将从社会上骗取的钱财据为己有。这种犯罪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刑法增设了集资诈骗罪,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无此目的,其行为属于一般的集资借贷。即使行为人为获得集资款而行意夸大了回报集资的条件,而且集资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市场因素变化等原因造成亏损而无力偿付集资本息并引起纠纷的,也只能按债务纠纷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2、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不大的,不应认定构成犯罪。
  
  (二)区分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
  
  1、犯罪的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或借给欺骗人;但本罪不仅要使用诈骗方法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而且还是以聚集资金的名义进行的,被骗人交付钱财是认为所交付的资金是集资而营利,而没有其他意图。
  
  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按犯罪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规定了三个量刑档次。也就是说,如果构成该罪,有可能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如果您有朋友涉及集资诈骗的,最好聘请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从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诈骗二千万如何量刑
      诈骗二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公司薪资变化大最后想辞退员工怎么办?
      公司薪资变化大最后想辞退员工怎么办?公司薪资变化大最后想辞退员工如果是属于非法辞退,那么完全是可以写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或赔偿。合法辞退员工,......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
      试用期和转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是会不同的,虽然劳动期限一般是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但是劳动期限对应的试用期......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小额贷款纠纷怎么处理?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


·济宁征地补偿库房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济宁征地补偿库房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不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时,为了体现公平原则,需要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就......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构成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构成自首的情形有哪些?下列四种情况下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不构成自首:1、罪行极其严重;2、主观恶......


·一、无锡工伤鉴定到哪里去?
      一、无锡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是什么?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是什么?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