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拖欠抚养费诉讼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拖欠抚养费诉讼判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拖欠抚养费如何起诉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拖欠抚养费用进行诉讼的话,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法庭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对方的人数来准备副本,其次就是还需要,向法庭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主体资格材料以及主张证据的材料,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判决都是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网络漏洞获利多少立案
      获利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以立案。利用平台漏洞赚钱是属于盗窃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所得一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领导传销罪严重的自首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案件审查阶段会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审查阶段会通知家属吗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


·眼睛工伤赔多少钱比较合适?
      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而此时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信很多人对此方面并不了解甚多,眼睛工伤赔多少钱诸......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违章扣分处理是怎么规定的驾驶者如果有交通违章行为,并同时被发现了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主要是两种......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事件,通常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候解决不好就会出现严重的肢体冲突导致的安全事故,在民事纠......


·企业遭遇司法强拆,如何有效维权?
      企业遭遇司法强拆,如何有效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逾期交房碰到延期支付房款违约责任怎么分?
      因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已经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即使双方未明确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但因出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无论是拐骗儿童或是拐卖儿童都对儿童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它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也给许多家庭带来灭顶之灾。但由于在罪名名称上面存在......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一、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由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最高联合会资助的德国独立患者咨询服务处,自2006年成立以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