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的含义

醉驾的含义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二、安吉醉驾两次如何处理
  酒驾不一定是醉驾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如果是醉驾,第一次的时候,驾驶证都应该被吊销了。第二次就应该是醉驾加无证驾驶。针对安吉醉驾两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几年来,公路交通事故中,有一半都是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因为酒精导致的人们的反应能力迟钝等原因,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都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事对自己的和他人的极不负责的行为。安吉醉驾两次,第一次被吊销驾照,第二次无照驾驶如何处理,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内容如下,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应该怎么赔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应该怎么赔长途运输货运时,路上出车祸,货物和车都坏了!这辆车属于司机和公司共同所有,但货是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


·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违章建筑在农村中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法律的普及情况在农村还是比较浅的,有很多人都没有法律意识,不知道土地的相关......


·醉驾拖行交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拖行交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拖行交警属于妨害公务罪,可能会被判处2-3年的有期徒刑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怎样的离婚会遗弃罪
      离婚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虽说这不是特别好的现象,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算是错误,因为离婚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感情已经不再,这时候离婚还可以在找到......


·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行,作为城乡经济发展的产物,农村房屋买卖逐渐形成规模。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肯定都......


·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如何消除案底?
      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如何消除案底?根据法律规定判过缓刑是不能够消除案底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2023是怎样的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管服务的,此时还要针对各个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进而确定物业费的具体数额。那到底这个......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买房子全额付款的流程是怎样的1.准备并支付定金,在售楼处销售接待办理签订《楼宇认购书》2.支付房款及换领收据3.与售楼处签《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确......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
      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票据诈骗无罪辩护的着重点是什么(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