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社会上属于租赁契约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的准则包括哪些细节,范文应该怎么写。接下来是为您整理的相关我们准备的原则的知识,细节以及具体内涵,来拥护读者对这类问题的关切。如果没有解决那些问题可以延续下去提出其他疑问。
  一、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的基本描述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第六条违约责任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注意事项
  适当合理的参照租赁合同进行仲裁,这事正当维护个人权益的行为,这点我们应当认知。应该认识到我们的社会形势,才能知道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在写作的同时,应该注意上文中所提及的那样,文章里的答案我们应当意识到,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参照范本适当提出仲裁,来维护自己这属于合理的行为,这点我们应该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法定孳息属于原始取得法理是什么?
      对于法定孳息属于原始取得法理是什么?一、法定孳息属于原始取得法理是什么?法定孳息属于原始取得中的国家强制情况,国家强制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实践中,不仅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也是有权利提出认定申请的。只不过在不同主体提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就是对员工的伤情进行合法的鉴定,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工伤的登记确定,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相关赔偿......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和儿子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和儿子签吗?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和儿子签。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先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


·患有癌症的适宜关押吗?
      一、患有癌症的适宜关押吗?癌症患者犯罪是否要入狱,看判处的刑罚,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癌症晚期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私募基金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吗?
      私募基金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吗?一、私募基金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吗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哪些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哪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下面几个方面的区别主要是在法律方面的区别:(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


·一、上班摔倒受伤误工费谁承担?
      一、上班摔倒受伤误工费谁承担?自己摔倒受伤产生的误工费是职工本人自己承担的,公司不需要赔偿,其他人也没有任何赔偿的义务。因为上班的时候自己摔......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故了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故了,轻微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还好,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就需......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必须要出现了法律中规定的情形的,那么才能认定该段婚姻是无效的。并且,就婚姻无效的宣告来看,一般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但此时需要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