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车不喝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还是有某些司机无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醉驾,醉酒驾车按规定是终身不得再进行驾驶的,那么醉驾无证驾驶是如何处罚的呢?按照这种情况来看,醉驾无证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下面来看详细解说。
  无证驾驶加醉驾怎么处罚呢?
  无证驾驶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而酒驾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那么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呢?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无证驾驶造成事故处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第二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第三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可见醉驾无证驾驶的相应处罚还是很重的,不仅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罚金。而且将无法再获取驾驶证,根据刑法相关法律的惩治规定。两种情况均占,处以最重的刑法。但是也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规范与强制,才能对某些司机进行约束。我们奉劝各位司机朋友,拒绝开车饮酒,珍爱生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
      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公安拘留期限会通知给家人吗?拘留都会通知到家人的。对于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


·一、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一、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


·遭遇网络诈骗案应该怎么办
      遭遇网络诈骗案应该:1、保持冷静、确定损失。2、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3、想尽办法、尽快止损。4、搜集证据、妥善保存。5、选择正确的报案地点。被......


·撞死人却没钱赔要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劳动关系社会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
      劳动关系社会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企业没有和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协议合同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给予自身赔偿的,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有影响,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双......


·醉驾什么情况不能担保?
      醉驾什么情况不能担保?醉驾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保证人、不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仍会危害社会的情况下,不能担保申请取保候审。醉驾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离婚抚养标准2023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是十分重视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等。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标准到底是怎样......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


·自然人捕捉野生动物违法吗
      自然人捕捉野生动物违法吗?捕捉野生动物是犯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的发包只是虚有其表的话,那么修建出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将很难得到保障。而且现在建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