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上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上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上诉需要提交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那么民事上诉状怎么写?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上诉状的写法,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民事上诉状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的写法: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 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
  
  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
  
  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
  
  写明下列事项:
  
  1、上诉状副本××份。
  
  2、书证、物证各××件。
  
  二、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
  
  民事上诉状的含义所谓民事上诉状,是指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人民法院上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而提出的一种诉讼文书。
  
  三、民事上诉状的特征
  
  1、民事上诉状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
  
  2、民事上诉状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上诉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民事上诉状怎么写,如果您需要的话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民事上诉状有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有利于保证审判质量。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民事上诉讼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该怎么走
      首先提交申请书,然后仲裁受理进行开庭审理,进行仲裁调解,最后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合同变更会产生哪些效力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


·在朋友圈高价卖口罩要怎样举报
      拨打12315或者110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未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同样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诉讼回避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一、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面积缩水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很多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这样日后也方便自己进行装修,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发现商品......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
      没有欠条怎么还钱?现在不用写欠条的双方都是亲朋好友,也就是熟人,但也很容易出现不还钱的现象,碍于是熟人和没有欠条不好意思去要求对方还钱,那......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回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利益方,在开展并购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可......


·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一、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


·一、工伤认定对地点的认定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对地点的认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
      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一、庭后提交的辩护词有用吗?有用的,在法院开庭后再补充辩护词的,主要的原因是在庭审中所表达的辩护意见不够全面,或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