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需要怎样办理。这类事件主要还是起诉的一方需要携带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相应的起诉状,进行相应的起诉。这类事件只要证明双方是由于感情破裂,无法再在一起生活的,我国的审理机关都会支持这类案件的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经济补偿金算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算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产品的质量表现为不同的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评价会因为人们掌握的尺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在生产、检验以及......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虽然各类工程,为了使得其质量得到保障,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工程在验收之......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最后的判刑时,是否能够宣告缓刑,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关于缓刑的规定,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应......


·故意伤害一年后再报警可以吗
      故意伤害一年后再报警可以吗可以报警的,因为诉讼时效最长是十年。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


·遗弃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吗
      遗弃行为一般发生在具有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当中,而对老人、小孩或病人进行遗弃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的死亡。那要是遗弃致人死亡的话,此时......


·老婆婚前精神病上诉多长时间判离婚
      1.上诉立案后三个月之内判决,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
      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一、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吗?商标被无效宣告审查中是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的,......


·公诉转自诉能否和解
      在我国进行凡是涉及刑事案件时,此时需要国家的强制力的介入,由检方代表国家的强制力,对当事人提起诉讼,我们称之为公诉。在我国法律中,除了刑法中......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
      一、房产口头遗嘱怎么过户?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