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申请专利的,一般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有可能获得批准。这其中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与其他两种专利的审查时间不同。而获得了专利权之后,也有一定的保护期限。那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多久
  发明专利保护的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只要你按时缴纳年费,可以达二十年;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是10年,因此,对于一个生存周期较长的发明创造来讲,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比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的保护时间。
   二、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专利的费用包括两部分,官费和代理费。
  官费就是交给国家专利局的费用,代理费就是交给我们的服务代理费。
  官费部分我们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申请政府资助或者费用减免,为申请人最大程度减少申请费用支出。
   1、发明专利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官费代理费
  申请费 900 4000
  文件印刷费 50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官费代理费
  审查费 2500 1000
   3、发明专利授权费用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人民币:元)官费当年年费代理费
  审查费 255 900 600
   4、发明专利年费的缴纳
  (1)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5、发明专利年费官费代理费
  第1-3年900 400
  第4-6年1200 500
  第7-9年2000 600
  第10-12年4000 700
  第13-15年6000 800
  第16-20年8000 900
  对于发明专利来讲,一般情况下法律最多是保护20年,当然这段期间,还需要专利权人按照规定每年按时交纳一定数额的专利年费,不然的话就会终止对专利权的保护。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20年,这与对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涉及诉讼标的额能否查封?
      不涉及诉讼标的额能否查封?不涉及诉讼标的额是不能查封的,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有什么不同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有什么不同在日常生活当中,相信您对于企业融资并不陌生。企业融资是为了解决企业暂时的困难,为企业的资金周转进行金钱筹纳的一项......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怎样查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怎样查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工商局网站查询店铺的营业执照,方法如下: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点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自从这几年国家相关的法律对醉驾的管理严格之后,醉驾的人员也
      ?自从这几年国家相关的法律对醉驾的管理严格之后,醉驾的人员也逐渐减少,交通事故也少了很多,但是还会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喝酒后驾车,从而发生交通事......


·被宣告缓刑可以外出经商吗
      要是罪犯被宣告缓刑的话,此时会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而只有考验期满的,原判刑罚才会不再执行。具体在考验期内,罪犯的人身自由也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遗产继承前必须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之中划分出来,具体的遗产处理办法是根据《民法典》(......


·1.没有好的学区
      1.没有好的学区现在买房,小孩是否能够就近上学已经成了重要因素之一。俗称学区房,是大多数人买房的第一选择。毕竟孩子的教育马虎不得。2.小区环......


·女方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一、未婚先孕是否犯法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很肯定地告诉您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债权人行使代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