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无过错一方交强险是否赔偿


  我国的交管所面临的形势可以说是非常的严峻的,而且还有少部分的民众对于交管人员的正常执法根本就是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还有一部分存在着抵触程序。而机动车驾驶员也不应该成为交通事故当中主要的冤大头,所以有些司机是不清楚无过错一方交强险是否赔偿?可以说无过错一方交强险也是要赔偿的,但赔偿的比例有限。
  
  
  一、在我国无过错一方交强险是否赔偿?
  
  
  有时机动车司机即使没有过错但是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那交强险也要履行赔付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碰瓷的不算。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是多少?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2、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么?
  
  
  1、强制性与非强制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2、保障范围的宽与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是否有费率优惠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如普通私家车一年的基础保费为950元,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通过我们详细的对在我国无过错一方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的解释以后,可以看出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的整体赔偿责任还不超过10%,所以这一部分就完全能够由交强险予以赔付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完全就是碰瓷的这种心态,那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赔偿责任了,所以自然交强险也就不需要赔偿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出现......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主体是谁《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


·网上行政处罚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现在各地的行政处罚是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以此来提高相关执法的效率,那么对于很多人不熟悉网上处罚的人,在网上应该怎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了?下面就由......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一、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哪些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合法吗?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合法吗?合法,抵押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承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
      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一、哪些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效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


·重婚20年可以告他坐牢吗?
      一、重婚20年可以告他坐牢吗?1、20年前犯重婚罪,当时没有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现在不会坐牢,因为过了追溯期了,重婚罪的追溯期为五年;2、法律依......


·动产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大家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您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个电话,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达成的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