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是怎么样的?


  水利工程是因为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环保,也因为各种环境问题,所以提倡使用清洁能源,水就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所以水利工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那么关于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是怎么样的?质量等级划分就是根据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来划分标准。
  
  
  一、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事故按类型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按影响程度分又可分特大、重大和一般,小于一般的质量事故又称为质量缺陷。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生产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工程质量,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项目要投入到市场使用是要经过严格的检测,这个构造是否是符合规定的,使用的材料是否是有其他的质量问题的,等等的质量通过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注册资本比实际的多可以吗?
      注册资本比实际的多可以吗?一、注册资本比实际的多可以吗?公司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是可以的,当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项目有哪些(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 该怎么处理
      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该怎么处理一、抵押车被抢可以立案吗抵押车辆被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维权:第一,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虽然车辆设......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女方婚后得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精神病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打一场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一)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离婚官司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当然,具体多少还是要看情况而定......


·组织卖淫罪的主体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的主体是怎样的?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即......


·民间承兑贴现违法吗
      违法的。私人做承兑汇票贴现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25条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


·有偿合同含义是什么?
      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合同”,是对“无偿合同”的一种对称。指任何一方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有义务支付一定金额的合同。有偿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判刑多少年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不判刑,但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前提是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完全不知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还是会判刑的。走私、贩卖、运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