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年限是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二、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工程质保金规定年限的具体时间可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在合同中约定,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保期无直接联系。如果在合同质保期规定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需返还质保金给承包人。更多相关信息还请咨询当地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几种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几种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


·净身出户还要交抚养费吗?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没有了感情,部分夫妻会选择离婚,既然是离婚那么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净身出户就是在离婚中财产分割中的一种类型,一方选择放......


·定罪不捕取保候审是否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是一种关于刑事法律的强制性措施,一般来说,对于那些身体患有疾病或者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施行该措施......


·最新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
      一、最新诈骗多少钱立案侦查?最新诈骗三千元立案侦查,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应当立案侦查,具体的按实际情况认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诈骗如果......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申诉方面的规定)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只要是公民直接向房地产购买的空房一般都会经历购买者精心的计划后进行装修的,而购房者的居住体验是否良好最重要......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无法协商的争议时,大多会选择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
      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一、公开宣判被判死刑多久执行?公开宣判被判死刑7天内执行,当然如果说这个死刑案件的话,它是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工伤超过一年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但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实践中会有一些工伤劳动者在一......


·山东电子通行卡怎么使用
      3月17日山东省将电子健康通行码作为个人出行电子凭证和疫情防控查验依据。电子健康通行码实行大数据比对核验直接签发,全面取消人工核验,签发效率大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