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最多是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最多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的规定: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合同的约定条件基础上要求员工续签而员工拒签,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员工要求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而单位不续签,那么单位就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4、46、47条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没有拿到经济补偿员工如何维权?
  
  
  1、准备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维权流程: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劳动者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下您就应该对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最多是多少的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赔偿最多12个月的工资那也是说明属于公司元老级别的员工了,这种补偿标准说明在本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有12年,但是,其他工作时间哪怕再长的年限也就是赔偿整一年的工资标准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转让著作权减免税政策有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减免税政策有吗?个人转让著作权减免税政策是有的;法律规定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1、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


·什么叫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有哪些形式
      私募基金属于证券发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此时的股票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因此被称为私募。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底什么叫私募基金呢?而私募......


·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
      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改名字政策调整有变化吗?公民变更姓名没有什么变化,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


·合法的遗嘱信托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法的遗嘱信托要满足哪些条件1、形式要件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


·一、交通事故上班迟到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上班迟到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1、如果您上班迟到,单位对您进行了处罚,您可以拿着处罚的依据,向对方提出赔偿。2、如果您因为上班迟到,......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一、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
      一、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一)数额在......


·一、离婚共有房产一方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一、离婚共有房产一方补偿金额如何计算?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打架轻伤二级的赔偿金项目有哪些?
      打架轻伤二级的赔偿金项目有哪些?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热也导致了我国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落下了很多功课,同时也由于敌对势力文化战争的强势入侵,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