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以标会形式非法集资的后果是怎样的

通常人们在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时会同多种途径进行筹集资金解决办法,其中就包括以标会行使进行筹集金钱,但若是违法也会受到严厉的打击。那么,您知道以标会形式非法集资的后果是怎样的吗?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非法集资的任何方式都应当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一、以标会形式非法集资的后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常见罪名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二)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一)基本解释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表现方式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四)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综上所述,关于以标会形式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已经详细讲解。在任何情况下每个人或者集体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广大群众在解决个人或者集体的资金的问题时应当采取正当的方式进行集资,您也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也可以向银行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打架致人轻伤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聚众打架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当然更多时候是会按照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处罚的。而其中在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一般都是......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
      借钱不还起诉时效有多久?借钱属于民间借贷中的一种,现实中因为借钱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不少,最常见的就是借钱不还。实践中,借钱不还的诉讼时效关系到借......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


·实践中,各种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有些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即便是
      实践中,各种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有些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即便是如此,这些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常常会参与到房屋买卖活动中去。然而作为购房者,您要做......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怎样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重婚就算婚外生子如果没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则不算重婚,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


·采光权受侵害的损失计算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1、《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13条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