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二、其他项目
  
  
  1、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综上所述,当您遇到他人询问您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您可以详细为他人进行解答,同时在工资发放的时候您也可自己详细计算收入的来源。若是用人单位并不按照要求发放工资的,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且要求用人单位补偿相应的工资,切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受疫情影响现在没有上班有工资吗?
      受疫情影响现在没有上班有工资吗?病毒没上班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协议的双方为依法登记的夫妻,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也不包括事实婚;(二)双方离婚是自愿的;(三)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和债......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在怎样的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在怎样的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一、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拆了就是违法,但多大的罪就一定要看实际的情况,协商如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搞装修,不......


·国家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内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
      国家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内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作为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纳税标准是不一样的。企业作为纳税人......


·医疗过失认定的注意事项
      医疗过失认定的注意事项医疗过失认定注意事项医疗行为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但举证责任上实行过错推定。即使患者选择医疗服务合同作为诉因,也应以“......


·一、 农村的房屋买卖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农村的房屋买卖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一、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


·子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区别
      子公司法人公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广大劳动者对于公司的公章并不陌生,公司的公章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保存。与此同时,公司除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