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在当下以土地开发形成的各种市场资源成套配置也是引发了各种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可这些矛盾大多都是人们对于土地资源方面的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比如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土地使用证更换名字得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到测绘和评估公司出具相关材料,然后到发证部门直接申请变更就行了。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也是这么详细的给您介绍了一下土地使用证怎么换名字的这个问题。整体来说,更换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基本上就是分成以上五个步骤,主要是我们得先到测绘公司办理出新的测绘图,然后由评估公司出具客观的评估报告书,拿着过户合同,土地证,测绘图和评估报告等材料,工作人员受理了以后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出新的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批捕后是否可私了?
      刑事案件批捕后不可以私了。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
      二十四小时之内签合同可以毁约吗?不可以毁约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判决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2023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


·破产清算影响执行吗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实际情况当中,法律之间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


·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
      与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到新单位签订新的一份劳动合同,这就是一种简单的劳动关系转移。劳动关系存在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劳动关系的转移也时常发......


·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
      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一、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应中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1.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1)提出减刑建议书;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或未成......


·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