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孩子的角度上

在孩子的角度上,年纪还小的时候就会认为可能是自己不乖父母才要分开的,而反观有些父母,在此期间双方都没有冷静下来去有安慰孩子的这个阶段,更为直接关注的反而是离婚法中儿女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婚姻法当中一对儿女抚养权的规定是看双方的条件和孩子个人的选择的。
  
  
  离婚法中儿女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由此可见,离婚法中儿女抚养权肯定不会明确的去规定归爸爸或者是妈妈的,而且不能绝对的说只要是经济上面占优势就一定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了,毕竟抚养一个孩子是需要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因素的,也只能综合男女双方各方面的条件择优判决,另外大一点的孩子自己做出的选择以后,一般首先以孩子的意见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不分割财产先离婚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


·盗窃罪主从犯的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小偷一直被广大的人民所厌恶,您也希望国家可以对相关的盗窃分子予以严惩,当然国家也对盗窃的犯罪分子的审判问题做了一定的规定,特别是在盗窃犯罪当......


·商品房登记备案与网签的作用是什么?
      商品房登记备案与网签的作用是什么?一、商品房登记备案与网签的作用是什么?1、网签后业主/开发商资质是经过核实的,其结果会让人更加信服。此外,......


·有人起诉我卖的货侵权怎么办
      有人起诉我卖的货侵权怎么办一、有人起诉我卖的货侵权怎么办应当积极应诉,提供售出的产品属于合格产品的相关证据。如果不清楚怎样应诉,聘请律师......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听说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这个词语,但是其实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个词语指的是什么意思。而如果成为了......


·行政处罚法最新版本实施机关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最新版本实施机关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其他没有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的天数,要看伤者伤情来确定,首先住院期......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是应该如何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被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试用期有没有工资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在试用期的时候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时候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从法律上面来看的话,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