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农民工遭遇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农民工遭遇工伤事故后,要积极处理伤情,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如果单位不给申报工伤,农民工要及时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农民工与一般的劳动者都是一样的,其合法权益都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保护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在我们需要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一般是需要进行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国内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家庭原因,导致自己不能经营田地,所以选择承包的方......


·工伤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合法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因为工作上的原因造成伤害,在发生工伤之后,很多人都会担心自己受伤了,不能上班,影响单位,那单位会不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什么规定在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时候,其实《公司法》里面的要求是更为严格的,主要就体现在了注册资本上面。那......


·一、一方重婚死亡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一方重婚死亡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犯重婚罪的当事人死亡,当事的人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此处所说的子......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一、在职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


·农村危房改造有补贴吗
      补助标准: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


·醉驾找人托关系出来了可以不?
      醉驾找人托关系出来了可以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


·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是否有此规定
      起诉离婚两年自动离婚是否有此规定起诉离婚2年以后自动离婚是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


·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
      商铺拆迁维权技巧,怎么不吃亏1、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