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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转化抢劫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我们知道是不可取的,但是有些人还是会知法犯法,并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寻衅滋事转化抢劫有哪些具体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因为寻衅滋事而转化为抢劫,那么最终的判别也是抢劫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我国法律中,一个罪名的成立是需要很多条件来确认的,如果当事人实施了盗窃或者诈骗的行为的,但是又转化为抢劫罪的,是事后抢劫。事后抢劫罪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于行为时实施暴力或者胁迫的行为。理论上,称为准抢劫罪或事后抢劫罪。事后抢劫的犯罪主体、犯罪实行行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判断、共犯的成立均迥异于一般抢劫罪。根据刑法规定,对这种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能定事后抢劫罪等罪名。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司法解释指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里的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也应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但不要求事实上已经抑制了他人的反抗。3、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保护已经取得的赃物不被恢复应有的状态;抗拒抓捕,是指拒绝司法人员的拘留、逮捕和一般公民的扭送;毁灭证据,是指毁坏、消灭本人犯罪证据。如果因为寻衅滋事,事后转化为抢劫的这种行为的话,这种情节属于比较严重的不仅会受到相应的一些制裁,还会受到一些人生自由的限制,最常见的就是拘留,那么寻衅滋事转化抢劫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差不多,读者也就能够知道其中的具体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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