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解除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1、进行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想要解除无效婚姻的,首先申请人要具有一定的资格,换言之,不是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都是可以申请解除无效婚姻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一般是通过法院来解除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被解除之后,对共同生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生育的子女都是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理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
一、员工工伤包括抚养费吗?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只有工亡才有。具体要看工伤造成的后果,若是造成劳动者残疾则没有子女抚养费,若是造成劳动者工亡的,......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拥有核心权力。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基本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针对公......
·济南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是什么?
济南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一、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合同的诉讼时效也是可以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
·已抵押的房屋该如何买卖
很多时候在继续用钱的情况下,可能公民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银行的贷款。那对于这种已抵押的房屋,若公民想要出售的话,那么此时该......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是什么?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是:发行主体不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发债资金用途不同;信用基础不同等方面。公司债的信用基础不及......
·一
一,犯罪户籍注销是否合理判刑后户口不需要注销了。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七条规定:“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