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劳动合同职务异动表的内容规定,
  
  
  异动表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升职加薪或者岗位调整通常不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以异动单作为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劳动合同备案表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和企业(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的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备案是基于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进行备案(供上级部门审查等)的一种制度;
  
  
  3、劳动合同备案表是在备案时所要填写的表格。
  
  
  (二)劳动合同:
  
  
  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有哪些?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首先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如果这个员工录用之后对于公司没有任何利益而言的,不会为公司工作。收益的,那么就是不符合录用的条件,属于正当理由辞退,所以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的,甚至有直接翻新二手房的。要注意的是,该房产坐在的土地上的使用权也要一起购得。......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比如9月1日到20日......


·债务是否可以免除
      债务是否可以免除现实生活当中,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债务关系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免除?如果债务可以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呢,对债权人、债务人......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责任有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责任有多少在我国,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独资公司,总而言之是哪一种性质的公司都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不过作为不同性质公司的公司法人......


·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
      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钱我们每个公民的样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由此也会产生相应的肖像权,这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实践中可能有的人利益他人的......


·公司法高管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尽管只是浅显的接触过公司法也都应该知道一个偌大的公司势必有相应的领导阶层来对公司进行统一规划,老百姓对于高管的概念可能只停留在了他们有很高的......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1、外地车辆肇事逃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有什么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有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现如今,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女方在嫁给男方时,男方是否有房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结婚时,女方......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彩礼返还原告辩护是可以进行申请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