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
  
  
  《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
  
  
  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合同没约定工资应该怎么办?合同规定工资内容这是天经地义的,我们找工作就是为了能够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是要规定这个部分的内容的。这个对于任何一个劳动者都是最重要的内容,所以涉及到没有规定的一定要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母亲如何继承死去儿子的遗产?
      母亲如何继承死去儿子的遗产?母亲想要继承死去儿子的遗产就要看是否有遗嘱;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继承。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


·企业并购分为哪些类型?
      企业并购分为哪些类型?企业并购,亦称兼并收购,是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是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以下便是企业并购的一些类型1、横......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二、居间合同的法......


·商标非同一种商品是否侵权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名称不会构成商标侵权,同类别的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会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


·起诉离婚子女会判给谁
      若在离婚的时候,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法官会就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当事人此时都比较关心起诉离婚子女会......


·如何查询检察院批捕令?
      一、如何查询检察院批捕令?逮捕信息是他们内部信息,只公布在他们内部网里,也就是说只有公安部门的内部网才能查看。网上查询的话现在只有很少的省市......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私募基金认购条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


·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
      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拍卖土地其实在高端市场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别墅都是采用拍卖的形式来出售,生活中不少人想要使用拍卖的方式来出售自己的......


·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的方法主要有哪些我国的经济市场经过改革以后,在不断的摸索和调整过程当中,寻找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目前随着新三板企业......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案件吗?
      说到遗弃罪很多人直觉上会与抛弃的行为划上等号,其实遗弃罪所包含的内容是非常的丰富的,而不单单只有抛弃那么的简单,而且在我国不少人都觉得遗弃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