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国家的房产市场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流程的办理首先是自己害怕麻烦从而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相应的抉择,只要自己选择好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对于当事人的他项权利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房屋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办事依据: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对于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的回答,对于当事人来说这类事情的解决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合法保障最重要的就是对于有关部门的相关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而有利于社会对于房屋他项权利知识的普及,进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师打伤学生怎么处罚?
      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职业,应该采取恰当和合法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不能够体罚学生,更不能对学生进行打骂。那么老师打伤学生怎么处罚?老师应该承担......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交通事故人伤出院要得到比较好的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积极配合。否则将很难彻底解决好交通事故。除了适用......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
      车辆追尾交通费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以上就是关于车辆追尾交通费......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对方有小三的该怎么办
      小三是婚姻中出现最多的外人。现在的新闻中,只要有小三两个字,点击量一定会很高,但是生活中遇有小三却会让自己饱受煎熬,那对方有小三的该怎么办呢......


·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所导致的。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


·强奸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该怎么量刑
      强奸量刑标准是什么强奸罪该怎么量刑强奸属于我国八大暴力犯罪中的一种,因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会采取一定的暴力......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一、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在现代生活中,一些无良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雇佣。这对于劳动者的权益带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